版权又称为着作权,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,应按《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》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: 版权登记要提交的材料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、作品登记表、权利保证书各一份,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、作品说明书(说明创作构思、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)各一份。 1、个人作者申请版权登记的,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; 2、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,着作权人还应提交着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(着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,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、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)、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 3、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,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,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二份(不大于3R,可电脑打印),一张贴在“作品登记申请书”左下方空白处,并在上面盖骑缝章,另一张随材料提交。 4、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材料:可参考《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办法》,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: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;有着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,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;经原软件着作权人许可,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,应当提交原着作权人的许可证明;权利继承人、受让人或者承受人,提交权利继承、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。 进行版权登记,可以确定申请人的版权权利;即有证据证明,登记该版权作品的权利享有者,可以禁止他人使用你的版权作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