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国实用新型,中国申请人可基于本国**权直接申请韩国实用新型或通过PCT途径来*并进入韩国国家阶段。 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,发明与实用新型申请可以相互转换。 申请韩国实用新型**所需文件: ( 1)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姓名、地址及国籍,如果申请人是法人的话,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姓名); ( 2) 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(委托书必须提供原件,申请人或申请人的法人代表签署,无须公证); ( 3)摘要、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(申请时必须提交韩文申请文件); ( 4)附图 ( 5)**权证明材料(要求**权时)应指明**权号和**权日,并提交**权证明文件。 审查制度:实质审查授权制度,只有在申请日起 5年内提出审查请求时,发明**才被审查。 保护期限: 发明**权的保护期限从申请日(或国际申请日)起算 10年。 本公司坐落于中国广东省东莞市,欢迎您来惠顾!公司名称:东莞市卓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